监督工作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方案

2017-09-20 18:21:00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已经施行两年多了。为深入了解《预算法》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做好《预算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预算法》的普及和正确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和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严格依法进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通过对《预算法》在我县实施情况的检查,推进我县逐步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预算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法规宣传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

(二)全口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三)预算调整、决算编制方面的情况;

(四)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

(五)实施《预算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三、人员组成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负责《预算法》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钟辉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经委主任委员)

成员:廖振忠(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主任、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钟卫东(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

袁晓园(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

工作人员:廖海坤(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副主任)

另请县财政局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四、检查方式、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要求

本次执法检查将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时,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视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1、10月上旬发出执法检查通知,请有关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给检查组工作人员处。

2、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请县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教体局、民政局、水利局参会,并做好发言准备。

3、10月24日(星期二)上午实地检查校建情况、幸福楼及养老设施、桃江防洪堤建设情况。

4、10月底前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五、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背景资料,围绕执法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联系实际,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既要总结经验,也要了解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2、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和报送自查报告。

3、检查组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轻车简从,简化形式,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