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三号)

2020-06-04 11:39:00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列席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人员范围为:

1)不是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龙南县的省、市人大代表;(2)不是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3)不是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各乡(镇、场)、城市社区、金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4)不是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5不是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驻县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副主席(不到现场参会和分团讨论);(6)县政协委员。

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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