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列席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范围为:
(1)不是县人大代表的龙南县的省、市人大代表;(2)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3)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各乡(镇、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大主席、副主席;(4)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人大专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5)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