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通报

2017-11-27 20:50:00

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东坑、黄沙管委会,九连山、安基山林场:

龙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凌志勋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对<龙南县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情况报告》),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附后)。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对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责成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教体局等各个被审计单位,对照审计报告列举的问题清单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龙南县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要求,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及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规定时间内,纠正和整改完成被查问题,并整理报送整改报告。县财政局等被审计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制定过硬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过三个月时间的整改,各单位在财经管理、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会计核算、专项资金使用、民生工程管理、国家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县人民政府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的整改成效属实。从测评情况来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给予了肯定,测评满意度为84.8%。

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遵循财经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杜绝违反财经法规的事项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