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县人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17-10-31 19:48:00

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

鉴于人事变动,为切实加强县人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实施,经县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研究,现将县人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刘林福

副组长:廖振忠

成  员:肖  春、廖振信、温广生、罗国飞、刘七雄、廖海坤、蔡七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蔡七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龙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