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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人大常委会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

2018-05-10 17:47:00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纪律性和责任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近日,龙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了《龙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该绩效考核主要针对机关科级及以下在职人员在机关作风、效能、形象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从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四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计分,采取按季分级考核与平时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季度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得分计入个人绩效积分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评价干部的主要参考依据。每季度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年4个季度全部合格的,年度考核具有评先评优资格;累计有3次合格的季度,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称职;累计有2次合格的季度,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累计只有1次合格或全不合格,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农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