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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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龙南)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9-03-01 14:54:00

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委主任赵明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龙南)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龙南)建设的重点任务顺利推进,我县的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优势巩固提升、绿色动力不断增强,工作目标基本实现。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龙南)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在龙南落地落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龙南)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龙南建成赣深高铁沿线“强旺美富”明珠县提供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