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邓中原、刘志翔、蔡升龙辞去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邓中原的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志翔的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