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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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03-01 14:56:00

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曾明健主任代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2月以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的支持配合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和全体人大代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开创了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赣深高铁沿线“强旺美富”明珠县建设做出了新贡献。会议同意报告对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工作总结和2019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战决胜同步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县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奋发作为,积极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龙南建设 “强旺美富”明珠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立足新时代,积极投身全县各项中心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推进脱贫攻坚、全域旅游等工作上,主动担当履职。要加大监督力度,对经济社会运行、水污染治理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进行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要推进联系代表群众经常化、制度化、有效化,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拓宽代表履职渠道,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努力使人大机关成为新时代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