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决议
决定决议

关于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01-20 10:47:00

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曾明健主任代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2月以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和全体人大代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开创了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龙南赣深高铁沿线“强旺美富”明珠县建设做出了新贡献。会议同意报告对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的工作总结和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8年是 “十三五”规划进入中期的重要一年,是决战决胜同步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县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奋发作为,积极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龙南建设 “强旺美富”明珠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立足新时代,积极投身全县各项中心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将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主攻工业、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工作上,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要围绕新目标,加大监督力度,对经济社会运行、水污染治理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在开展重点监督上有新成效;要着眼新要求,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在推进依法治县上有新突破;要学习新经验,推进联系代表群众经常化、制度化、有效化,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适应新形势,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努力使人大机关成为新时代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