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龙南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民政局开展工作评议

2019-12-22 15:32:00

为进一步推动县民政局的各项工作,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近日,龙南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对县生态环境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启动对该县民政局工作开展评议活动。

工作评议的内容是2018年以来来县民政局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在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社会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3、干部队伍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情况;

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情况,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评议工作从2019年8月开始,到2020年3月结束,为期8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县人大常委会发布评议公告,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评议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为开展评议做好准备。县民政局制定接受评议工作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

调查阶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调查组深入乡镇基层站所、敬老院社会救助站,通过听取汇报、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征求各方面对县民政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调查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评议阶段。县人大常委会将于2019年12月召开专门会议,在听取县民政局自查报告和评议工作组调研报告后,进行评议和测评。同时,形成评议意见反馈给县民政局,并报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抄送县人民政府,并在有线电视台公布

整改阶段。民政局收到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后,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改工作2020331日前,县民政局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民政局关于落实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

民政局收到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后,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改工作。整改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县民政局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为合格,如不合格,则延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