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7-11-13 19:50:00

为进一步促进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对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通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使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促进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正常化、经常化、制度化,增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选民的监督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保障选民的权利有机结合起来,为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代表述职的对象

今年龙南镇、杨村镇人大安排3名以上的代表参加述职,其他乡镇人大安排2名以上的代表参加述职。今后原则上每名代表每年或本届任期内至少应参加1次以上的述职活动。

三、代表述职的内容

依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2、贯彻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3、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为选区选民办实事的情况;

4、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5、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评议、会议等情况;

6、在推动水污染治理、“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参与全域旅游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

四、代表述职的时间

整个活动在12月中旬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乡镇人大确定。

五、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3个阶段、7个步骤实施。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动员。各乡镇人大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代表小组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使代表和选民明确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动员代表积极参加向选民述职活动。

2、撰写述职报告。被确定述职的代表要以对选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联系选民,征求选民意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3、推荐选民代表。各乡镇人大在代表述职的前一周,组织选民组长推荐选民代表。根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推荐30一35名选民代表参加代表述职大会,要保证各个村民小组都有选民代表参加;机关、单位选区的选民代表由各单位根据人数推荐,总数不少于20人。参会的选民代表名单要进行公示。

4、公告述职代表名单、述职大会时间、地点。在代表述职的前5天进行公告,向选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并欢迎选区内的选民届时旁听述职。

(二)述职阶段

5、召开述职大会及评议。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这个平台,按照述职代表所在选区和就近就地、便于活动的原则召开代表向选民述职大会,组织选民进行评议测评。

测评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票为与会人数80%以上的为优秀等次;优秀和称职票合计为与会人数50%至80%的为称职等次;优秀和称职合计不足与会人数50%的为不称职。

(三)总结阶段

6、反馈意见。述职大会结束后,各乡镇人大要将选民代表的评议结果汇总报乡镇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备案,并向述职代表进行反馈。述职代表要根据评议结果和选民提出的建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落实,并在2个月内向选民代表通报。

7、总结。评议结束后,要将评议的全部材料立卷归档,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并进行推广。

六、几点要求

1、各乡镇人大要认真做好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要搞好宣传发动,调动选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述职代表要参与有关准备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要与其它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述职活动的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四落实。

3、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述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材料必须打印给参加测评的选民。

4、各乡镇人大要在11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及各选区召开述职大会的安排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5、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可参照此意见开展,乡镇人大应作出安排,述职测评应由本乡镇人大代表所在选区的选民代表参加。

 

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