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龙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农粮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2017-10-11 19:45:00

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依据《龙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监督开展工作评议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按照依法监督、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落实整改,推动县农粮局依法履职,改进工作,提升水平,为龙南 “强旺美富”明珠县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评议内容

2016年以来县农粮局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主要围绕下列内容开展评议: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3、开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情况;

4、开展畜禽养殖管理、污染整治的情况;

5、干部队伍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情况;

6、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情况,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城建环资工委承办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组,分设两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常委会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  长:叶雪平

成  员:肖春、赖生明、袁晓圆

工作人员:王俐璎

第二组

组  长:陈宝权

成  员:廖振信、王六平、黄真宁

工作人员:温月石

四、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分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0月10日—10月24日 )

1、县人大常委会发布评议公告,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评议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县农粮局根据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接受评议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

3、县农粮局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各种形式向县乡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边查边改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24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二)调研阶段(10月25日—11月4日 )

1、评议工作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向人大代表发信函、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县农粮局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10月25日至11月4日,各评议小组深入各乡镇、企业、基层站所,通过听汇报、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征求对县农粮局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意见中发现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各评议小组走访调研安排如下:

第一组   杨村镇、武当镇、南亨乡、临塘乡

第二组   程龙镇、渡江镇、桃江乡、关西镇

3、11月2日前,各评议小组将调研结果交农业和城建环资工委;11月5日前,评议工作组汇总、分析调研情况,形成评议工作调研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三)评议阶段(11月5日—11月30日)

1、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县农粮局自查报告和评议工作组评议工作调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县农粮局工作进行评议、民主测评。

2、会后,将评议情况和评议意见反馈给县农粮局,同时报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抄送县人民政府,并在有线电视台公布。

(四)整改阶段(12月1日—2018年2月28日)

1、县农粮局收到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10日内,对照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送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审查后报县人大常委会。整改期限为3个月,2018年2月底前,县农粮局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农粮局关于落实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2、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整改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

3、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整改落实、检查验收和民主测评情况做出研究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五、有关要求

1、坚持依法评议。评议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

2、坚持实事求是。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

3、坚持注重实效。要深入调查研究,抓住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力求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4、坚持密切配合。县农粮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县广电新闻中心要根据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相应的宣传报道,强化舆论监督,增强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