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对县森林公安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08-28 18:19:00

县人民政府:

龙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县森林公安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两年来,县森林公安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较好地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青山绿水得到有力保护。

会议同时指出,近两年来,虽然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大,群众法律法规意识还不够强,违法犯罪活动还时有发生。二是森林公安警力严重不足,现有民警30人,管辖全县山林面积206万亩,平均每个民警管辖山林6.8万亩,执法工作力不从心。三是少量案件侦办较慢。如九连山红豆杉盗伐案,发案至今三年仍未破案。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同学校、村镇联系,抓好森林、野生动植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守法意识,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要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政府要加大财力支持,通过公开选聘协警等措施,缓解当前森林公安力量不足的状况。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扩编增人,壮大森林公安队伍,夯实工作基础。

三、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干警培训力度,提升干警政治理论、现场办案以及实战化水平,增强为民情怀,加快办案进程,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