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05-17 15:01:00


县人民法院:

龙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428日听取和审议了《龙南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县人民法院能认真贯彻执行,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不断加强行政审判管理,积极创新协调机制,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优化审判环境,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虽然县人民法院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新《行政诉讼法》宣传力度不大。虽然开展了宣传工作,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致使群众甚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该法都不太了解。一些行政机关由于学习、理解新《行政诉讼法》不深、不透,行政执法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经常出现因不按法定程序执法而成为被告和因超期应诉答辩或不应诉而败诉的情况发生。

(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个别行政机关仍然存在着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处罚不分离,行政执法还停留在“人治”的层面上,执法态度不严谨,重实体,轻程序,以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疏漏和偏差。

(三)少数行政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有的行政领导对行政诉讼缺乏正确认识,怕当被告、怕出庭、怕败诉的现象较普遍,应诉不积极,很少出庭应诉。

(四)行政审判人员力量薄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只配备2名员额法官,尚不能完整的组成一个合议庭,行政审判力量相对薄弱,不能很好的满足审判需要。

针对以上意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后,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行政诉讼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展板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并将其纳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在宣传的内容上要有针对性,以典型案例释法,解决群众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思想,增强人民群众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解决部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能力不强,参与行政诉讼水平不高的问题,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充实审判队伍。根据行政案件数量多、行政审判资源配置不足的实际困难,充实行政审判力量的资源调配,明确行政审判合议庭成员,实现优质行政审判资源最佳配置。

(三)提高审判质量。坚持登记立案制,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维护其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起诉难、胜诉难、申诉难的问题;逐步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制度、改判和发回重审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定期通报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审理质量和效率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等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并通过庭审直播等形式,公开庭审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审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20197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