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对《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11-27 20:51:00

县财政局:

龙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林伟胜所作的《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是新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经济领域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将为健全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自2014年8月31日新《预算法》颁布后,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作出工作部署,组织财政系统干职工率先学习,随后加大宣传力度,征订购置大量《预算法》读本,分发赠送给各级领导、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管委会、街村社区和企业,广泛宣讲《预算法》,积极开展专业培训,着力营造良好的预算法治氛围。《预算法》具体实施后,县财政局和各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法》的新要求,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等各个环节都能照章办事、依法进行,预算约束力得到加强。在预算执行中,各部门单位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财政的业务监督和社会的公众监督,有力推动了预算工作的公开透明。

会议指出,我县在贯彻实施《预算法》过程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和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预算法》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包括财会人员在内的相当一部分人对该法都停留在一知半解的程度;全口径预算管理尚未全面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为短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抓得不实,跟踪问效不力;法规不配套,政策不明晰,让人执行起来容易出现偏差等等,这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预算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会议要求:

1、下大力气抓好《预算法》的宣传工作。《预算法》是财税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预算法》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学习、遵守、运用《预算法》的主动性,要由财政部门牵头,采用会议、培训、标语、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大范围广覆盖地宣传《预算法》,同时,提议将《预算法》列入我县“七五”普法教育内容,增强宣传力度和宣传效果。

2、加快建立完善新时期现代预算制度。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提出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要求。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充分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遵循《预算法》,把预算制度建设贯穿于预算、决算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执行和调整的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政府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

3、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要在坚持公平公正、标准科学的原则基础上,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年初项目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坚决杜绝无实际用途的项目支出,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谨性。

4、依法办事,补齐短板。要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的要求,做好“四本”预算的编制。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县财政局要争取支持,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调查摸底,落实措施,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精心编制好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5、建议国家或者省级层面尽快出台《预算法》实施细则或条例。县财政局和各部门单位要摒弃等、靠、要思想,要在日常工作中探索和总结贯彻执行《预算法》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提升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的新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财政局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结果于2017年12月底前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龙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