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2-04-01 16:20:00

工作职责:

1.审议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

2.负责预算审查工作,初步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草案、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

3.初步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及调整方案草案,初步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草案,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调研报告;

5.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

6.对全财政经济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7.协助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8.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9.加强与省、赣州市和外地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联系;

10.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对口联系单位:

市发改工信局、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振兴办市重点办、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银监办、工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市城控集团市旅发集团、市人保寿险公司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龙南分中心、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