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常委会办公室

2022-04-01 17:12:00

工作职责:
1.负责市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会务和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等工作;
2.负责常委会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传阅、立卷归档、保密工作;抓好机关的文电、机要、档案、文印管理,报刊征订、收发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各工委送印文稿的审核,组织机关的学习;
3.会同各工委检查了解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供常委会领导参考;会同各工委做好各种视察、检查、调研活动的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工委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5.加强与省市人大和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各乡镇人大的联系,做好各委办之间的协调工作;
6.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行政事务和机关财产、财务车辆管理,做好接待、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离退体干部服务等工作,为常委会领导、离退休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7.负责通知常委会领导、各工委参加有关会议;

8.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